本所坚持办理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涉诉标的大到数亿元人民币,小到几百万,仅近几年来本所办理的国内外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即逾百件;其中涉及各大商业银行、各资产管理公司的巨额经济诉讼占此项总业务量的50%以上,仅就近两年的相关金融类诉讼业务,上亿金额的就有20余件,累计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数十亿元,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其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诉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迁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我所代理)一案(诉讼标的额3亿),免除冀东水泥1.3亿的保证责任(已全部执行),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03年北京市十大名案之一。
本所的诉讼业务,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不仅表现在本所办理的诉讼标的金额大、案情复杂,使得本所在长期的诉讼、仲裁实务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而且与法院系统及有关仲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在与各业务审判庭和执行庭的沟通方面具有其他律师事务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利于客户胜诉后加大执行力度,收回财产。此外,本所还培养了一批业务实力强、精通金融类诉讼业务的骨干力量,正是本所律师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素质,才为成功办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奠定了基础。
本所在诉讼仲裁业务方面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就涉诉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设计最佳诉讼方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沟通协调;调查取证;代理诉讼;调查债务人资产状况,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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